关于电动工具产品申请3C认证标志购买印刷模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4-26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直向砂轮机、模具电磨、湿式磨光机、电磨、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砂光机(含平板砂光机、圆板砂光机、带式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强制性产品3C标志的使用:3C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使用的3C标志样式:认证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时,3C标志为:CCC s&e。
变形3C标志的使用:本规则覆盖的产品不允许加施任何形式的变形3C标志。
加施方式:可以采用国家认监委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标志、模制式、或铭牌印刷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标志位置:应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上加施3C标志。
收费规定:认证收费由3C标志发放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统一收取。详见收费通知。
申请3C标志自行印刷/模压,由3C认证证书持有人按下列程序办理:
1)填写《3C标志印刷模压批准申请表》(http://www.ccc-import.com/material_detail.asp?id=90)并加盖公章。
2)提供需加施3C标志产品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
3)提供带有预申请3C标志的图案和工厂代码、产品型号的铭牌样品。没有铭牌的,3C标志直接加施在产品本体上需提供设计方案。
4)申请人在包装箱、包装盒、包装袋、合格证等上面印刷3C标志的,应提供设计方案。
5)3C标志发放管理机构按下列要求审批申请人提交的印刷、模压设计方案申请:
(1)铭牌的格式和内容应和申请3C认证时提交的铭牌样品一致。
(2)申请人申请3C标志图案应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3)申请人申请3C标志下应有产品对应的工厂编码。如果设计方案不符合要求,3C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应通知标志申请人进行修改。
6)如果设计方案符合要求,3C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向3C标志申请人寄发收费通知。
7)3C标志发放管理机构经确认付款到帐后,发出《批准使用印刷、模压标志通知书》。
8)3C标志申请人可以向3C标志发放管理机构提出更改印刷、模压标志的申请,3C标志发放管理机构按照新申请办理。3C证书变更导致3C标志方案也做相应变更需提出印刷模压3C标志变更申请。
3C认证变更申请类别及变更申请指南: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84。
3C标志印刷模压批准申请表:http://www.ccc-import.com/material_detail.asp?id=90。
印刷模压3C标志申请联系方式:Tel: 021-31001310; Fax: 021-6575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