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3C认证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发布日期:2013-6-27
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11的规定。
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3C标志类型汇总:http://www.ccc-import.com/3c_brand_detail.asp?id=110)
合法加施本标志的产品表示该产品满足了国家对该产品的信息安全和电气安全(如适用)/电磁兼容(如适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规范和要求。某一产品如果满足了国家对该产品的信息安全和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规范和要求,应加施本标志,而不应再加施任何其他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如CCCs标志或CCCS&E标志。
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本规则覆盖的产品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3.加施方式
可以采用国家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标志、模压或铭牌印刷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采用模压或铭牌印刷(无线局域设备及软件产品申请印刷模压购买3C认证标志流程实施方案:http://www.ccc-import.com/3c_brand_detail.asp?id=800)时,其使用方案应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核准。
4.标志位置
应在产品本体的铭牌附近加施认证标志。
提供无线局域网鉴别或保密功能(WAPI)的软件产品应在其软件包装/载体上加施认证标志,如该软件产品不使用包装/载体,则应在软件使用的《许可协议》中的显著位置明确该产品已获3C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