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辆轮胎3C认证执行新版实施规则和实施细则的要求
发布日期:2013-9-25
机动车辆轮胎CCC认证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机动车辆轮胎》(CNCA-03C-027:2013)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697、《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机动车辆轮胎》(CQC-C027-2013)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756已发布,将于2013年7月1日实施。执行新版实施规则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如下:
1. 自2013年7月1日起,新提交认证委托的生产企业,须按实施规则第9.2条的要求在机动车辆轮胎产品上加施CCC标志。对于在2013年7月1日前已经获证的机动车辆轮胎产品,获证的生产企业应最晚在其最早颁发证书的有效期到期之日起,按实施规则第9.2条的要求对已获证的机动车辆轮胎加施CCC标志。
2. 自2013年7月1日起,对于新提交认证委托的生产企业,按实施细则附件3(生产一致性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检查。对于在2013年7月1日前已经获证的生产企业,应在其最早颁发证书的有效期到期前,完成按实施细则附件3的检查。
3. 此次规则换版无需换发新CCC证书。对于在2013年7月1日前已经获证的生产企业,CCC证书上实施规则版本号的变更可随证书到期换证或证书其他内容变更时一并完成。
强制性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 机动车辆轮胎(CQC-C02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