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电焊机产品强制性3C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6
电焊钳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15579.11-2012 《弧焊设备 第11部分:电焊钳》、焊接电缆耦合装置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15579.12-2012《弧焊设备 第12部分:焊接电缆耦合装置》,以及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10235-2012《弧焊电源 防触电装置》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均已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并将于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将分别替代GB15579.11-1998、GB15579.12-1998和GB10235-2000(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现将电焊钳、焊接电缆耦合装置和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2013年12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完成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进行新、旧版标准差异实验项目的检测(标准差异及补充试验项目见附件1-3),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的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4年12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5年3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13年12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四、本公告中对电焊钳、焊接电缆耦合装置和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附件1:电焊钳GB15579.11新旧标准主要差异及补充试验
附件2:焊接电缆耦合装置GB15579.12 新旧标准主要差异及补充试验
附件3: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GB10235 新旧标准主要差异及补充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