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功率电动机产品强制性3C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14711-2013有关要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19
小功率电动机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 14711-2013《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以下简称“新版标准”)于2013年7月19日发布, 2013年12月2日正式实施,新版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将替代GB 14711-2006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小功率电动机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3年12月2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发布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4年12月2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5年3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13年12月2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四、本公告中对小功率电动机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