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关于发布溶剂型木器涂料及瓷质砖强制性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9-13
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23号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装饰装修产品》(见附件1)正式发布,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告同时要求,为配合新版实施规则有效实施,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认证实施细则。
CQC中心按要求制定了CQC-C2101.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附件2)和 CQC-C2101.02-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瓷质砖产品》(附件3)现予发布。2014年9月1日起,该细则与新版实施规则同步实施。
此次规则换版无需换发新CCC证书。对于在2014年9月1日前已经获证的生产企业,CCC证书上实施规则版本号的变更可随证书到期换证或证书其他内容变更时一并完成。
相关企业应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及细则的要求修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文件,并贯彻实施,2014年9月1日后各相关企业应符合新版实施规则及实施细则要求。
附件1:CNCA-C21-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装饰装修产品
附件2:CQC-C2101.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
附件3:CQC-C2101.02-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瓷质砖产品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