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C关于安全玻璃产品强制性3C认证实施规则的换版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8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换版通知
国家认监委2014年7月16日发布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4年第23号公告,见附件),其中包括CNCA-C13-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新版实施规则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CNCA-04C-028:2009《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产品》(新旧规则变化内容详见附件)。根据认监委的要求,指定CCC认证机构应各自编制、发布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CTC已根据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编制了CTC/TC-OP01/1.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
自2014年9月1日起,对新申请的CCC认证企业,将按照3C新版规则和3C实施细则实施;对已获认证的企业,将按照CCC新版规则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CCC新版规则实施前已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按照认监委23号公告的要求,旧版规则的认证证书将采取证书到期换证、CCC标准换版、CCC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予以转换。
由于3C新版实施细则中有关CCC生产企业分类原则与现行分类方法有所不同,故自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所有已获证的原A、B级企业的监督检查方案均按B级企业实施,原C级企业按新版规则的C级企业实施全要素监督检查。2015年9月1日后再按新版分类原则分A、B、C、D四类分别实施监督检查。
各CCC获证企业在接到通知后,应按照CCC新版实施规则及细则的要求修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文件,并贯彻实施,在2014年9月1日后接受各类检查的CCC获证企业均应符合CCC新版实施规则及实施细则的要求。
附件: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换版通知
CQC关于安全玻璃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