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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F关于消防通信产品3C认证典型产品、单元划分原则及消防通信产品CCC认证检验规则

发布日期:2014-11-11

    1,消防通信产品强制性认证典型产品名称及单元划分原则

 序号  产品类别  典型产品名称  产品单元划分原则  CCC认证依据标准
 1  火警受理设备  火警受理信息系统  主要电路结构、元器件及主要参数
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GB 16281 -2010
 火警调度机  GB 16281 -2010
 火警数字录音录时装置
 2  119火灾报警装置  119火灾报警装置  主要电路结构、元器件及主要参数
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GB 16282-1996
 3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

 主要电路结构、元器件及主要参数

 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GA 545.1 -2005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GA 545.2-2005

    2,单元划分原则说明
    2.1 电路设计:指电路原理、印制电路板、软件的设计及电子元器件的选择(如:产品的通信方式、信号处理方式、显示方式、关键元器件等)。
    2.2 结构:指产品的机械结构、防护结构(如防水、防尘、防爆等)。

    3,分型产品
    分型产品与主型产品的类别、主要电路设计应相同, 与主型产品存在以下不同可作为分型产品:
    a) 外形、结构、尺寸;
    b) 设备容量减少;
    c) 外壳材质;
    d) 增加或减少辅助功能。 

    消防通信产品认证检验规则:
    1 认证检验类别:
    根据认证类别及检验特性,认证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分型试验、监督检验、 变更确认检验。变更确认检验是针对设计变更,为确认产品质量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所进行的检验。
    2 认证检验依据及判定规则:
    2.1 认证检验依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2.2 判定规则
    2.2.1 产品进行试验(检验)时,满足某一项目的全部技术要求,判定该项目合格,否则判定项目不合格。
    2.2.2 试验(检验)的全部项目合格,判定结论合格。产品任一项目不合格,判定结论不合格。
    3 认证检验要求
    3.1 火警受理信息系统产品
    检验依据:GB16281-2010《火警受理系统》。
    样品数量:型式试验样品数量1套,分型试验样品数量1套,监督检验样品数量1套,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
    检验周期:型式试验检验周期40天,分型试验检验周期40天,监督检验检验周期40天,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3.2 火警调度机产品
    检验依据:GB16281-2010《火警受理系统》。
    样品数量:型式试验样品数量2套,分型试验样品数量1套,监督检验样品数量1套,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
    检验周期:型式试验检验周期70天,分型试验检验周期40天,监督检验检验周期40天,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3.3 火警数字录音录时装置产品
    检验依据:GB16281-2010《火警受理系统》。
    样品数量:型式试验样品数量2套,分型试验样品数量1套,监督检验样品数量1套,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
    检验周期:型式试验检验周期80天,分型试验检验周期60天,监督检验检验周期40天,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3.4 119 火灾报警装置产品
    检验依据:GB16282-1996《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样品数量:型式试验样品数量3套,分型试验样品数量2套,监督检验样品数量1套,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
    检验周期:型式试验检验周期80天,分型试验检验周期60天,监督检验检验周期40天,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3.5 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产品
    检验依据:GA545.1-2005《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
    样品数量:型式试验样品数量2套,分型试验样品数量1套,监督检验样品数量1套,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
    检验周期:型式试验检验周期80天,分型试验检验周期60天,监督检验检验周期40天,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3.6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产品
    检验依据:GA545.2-2005《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样品数量:型式试验样品数量2套,分型试验样品数量1套,监督检验样品数量1套,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
    检验周期:型式试验检验周期80天,分型试验检验周期60天,监督检验检验周期40天,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2014年消防产品新版3C认证实施规则公告: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544
    消防应急照明产品获证后监督要求及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