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延续使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2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
延续使用的通知
各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CCC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CCC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申请办理。”
按照上述规定,各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认真核查已获证书的有效期,为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请贵企业认真阅读以下要求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延续使用申请书》,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在证书有效期内,历次认证监督检查均为合格,则不需要重新认证,仅更换新的认证证书,缴纳证书工本费即可。新换发证书的有效期从原证书的有效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至之后的5年。
2、如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认证委托人未申请延续使用的,CCC认证机构将注销认证证书。
恢复已被暂停的3C认证证书的手续: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773
已被暂停3C认证证书恢复申请书: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420
3C认证证书遗失声明及恢复补办: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