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CC认证医疗器械产品2004年和2009年获证企业复评审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5
相关企业:
按照医疗器械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CCC认证证书颁发后第五年,需对获证产品进行重新评价,评价合格后方能维持证书的有效性。按照这一要求,2009年获得CCC认证证书的医疗器械产品(获证年份以证书编号为准,即证书编号前四位为2009)应于2013年开始复评审工作,复评审应在CCC认证证书初始签发日期后的五年内完成。2004年获得CCC认证证书的医疗器械产品(获证年份以证书编号为准,即证书编号前四位为2004)应于2013年开始第二次复评审的工作,并应在首次复评审结束日期后的五年内完成。对逾期未完成复评审的证书,将予以暂停或注销。
请持有2004年和2009年获证证书的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安排好获证产品的复评审工作。
对于2003年和2008年颁发的尚未完成复评审工作的证书,请认证委托人关注复评审工作的进度,以免影响证书的有效性。
对于已经显示有效期的CCC证书,认证委托人请以证书上的有效期为准安排复评审工作。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