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带有USB充电接口3C认证要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9
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带有USB充电接口
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为更加有效地开展CCC认证和执法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将带有USB充电接口的产品CCC认证要求明确如下:
一、CCC认证目录已明确包括“信息技术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充/放电器)”和“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充/放电器)”。
二、对于CCC认证目录内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照明电器、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产品,如具有信息技术或者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功能,并带有相应充电接口(例如USB充电接口等),则为同时具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CCC认证目录内产品功能的多功能产品,该类产品除应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照明电器、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的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信息技术设备或者音视频设备的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
三、鉴于上述多功能产品为新产品形式,部分认证机构和地方质检部门、生产企业等对该类产品CCC认证要求的认识还不清晰,针对该类产品多数仅按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照明电器、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的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实施了认证,相关生产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按照信息技术设备或者音视频设备的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补充认证。
2017年1月1日起,上述多功能产品未按要求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关于新版音视频设备产品CCC认证实施规则及实施细则: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897&k=1
新版信息技术设备产品3C认证实施规则及CCC实施细则: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852&k=1
照明电器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788&k=1
关于采用USB接口作为电源输入的可移式通用灯具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技术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