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关于音视频设备、电信终端设备和信息技术设备3C认证实施细则换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8-16
2014年9月1日,CQC按照国家认监委相关公告要求,发布并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音视频设备》(CQC-C0801-2014,以下简称《细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CQC-C0901-2014,以下简称《细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信终端设备》(CQC-C1601-2014,以下简称《细则》),在两年的实施过程中,结合相关政策的变化,关键件国家强制标准的出台,以及检测机构和企业反馈的信息,对上述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参见附件。
一、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依据认监委TC03关于锂离子电池的技术决议,在细则安全关键件清单中增加锂离子电池GB 31241标准;
2、修订调整对C类和D类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素的检查要求;
3、补充了技术负责人相关要求。
二、具体实施要求:
CCC新版细则从2016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实施之日起,CCC认证委托人应采用新版细则申请认证。
特此通知。
附件:CQC-C09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
CQC-C16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信终端设备
CQC-C0801-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音视频设备
国家认监委2014年23号关于新版3C认证实施规则公告: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668&k=1
信息技术设备产品3C新版实施规则及CCC实施细则: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852&k=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