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关于电信终端设备(无绳电话终端)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实施细则及标准GB/T 19483-2016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
电信终端设备(无绳电话终端)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T 19483-2016《无绳电话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及测量方法》(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16年4月25日发布,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替代GB 19483-2004(简称“旧版标准”)。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现将电信终端设备(无绳电话终端)认证执行CCC新版实施细则及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标准GB/T 19483-2016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标准GB 19483-2004;
二、标准GB/T 19483-2016与GB 19483-2004具体差异见附件,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过程中采用自然更替的方式进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当符合以下情况时:
(一)需要进行全项目检测的新申请;或
(二)涉及差异项目检测的CCC变更申请(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33);
应依据GB/T 19483-2016实施电磁兼容检测,并出具认证证书。
三、对于利用已有认证结果进行扩展的申请,认证委托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旧版标准(GB 19483-2004)换发认证证书或依据新版标准(GB/T 19483-2016)实施检测后颁发认证证书。
四、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依据有效CCC认证证书列明的标准版本实施。
五、本公告中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绳电话终端)实施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六、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CQC中心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