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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关于汽车灯具及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18408-2015有关要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4-12

    汽车灯具和整车认证依据标准GB18408-2015《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下称“新版标准”)已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相应的旧版标准GB18408-2001。现将相应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新申请认证的后牌照板照明装置(以下简称牌照灯)和整车产品(含新能源汽车)自2016年7月1日起需按照GB18408-2015标准要求进行认证。
    二、对于2016年7月1日前已获证的上述产品,考虑GB18408-2015第8条的过渡期要求,认证委托人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依据相应新版标准完成CCC认证证书的变更换版工作,变更要求如下:
    1 对于光源全部为灯丝灯泡的牌照灯产品,无需补充差异试验,资料审核合格后直接换发新证书;
    2 对于含有光源模块的牌照灯产品,光源模块部分应按新版标准补做配光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换发新证书。
    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或未转换为已停产车型维修部件证书的,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8年9月30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四、对于2016年7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CCC证书转换。
    五、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CQC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3C认证标准换版更新的申请流程: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33
    关于汽车灯具及汽车产品CCC新版标准GB18099-2013和GB18409-2013的有关要求的公告: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706&k=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