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关于摩托车发动机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及执行新版标准GB7258-2017有关要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1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17年9月29发布,并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2500&k=1)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2582&k=1)的有关规定,并根据TC12技术专家组形成的技术决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修订了CQC-C1103-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摩托车发动机》(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2639&k=1)。现将细则修订情况及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修订内容:
1、附件2摩托车发动机型式试验方案增加GB7258-2017的要求,同时勘误了起动性能起动时间不大于15.0s的要求;
2、附件3型式试验依据标准及试验项目增加GB7258-2017的要求;
3、附件7摩托车发动机单机认证管理要求附表2增加了GB7258-2017的要求。
二、实施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机型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标准实施后的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CQC提交转换CCC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CCC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超过暂停期3个月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对于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变更。
4、对于标准中有过渡期要求的条款,新申请认证机型和新生产机型同步实施。
三、实验室备案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CQC中心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