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附件产品CCC认证实施规则修订说明
2011年第9号公告附件9
一.实施要求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线电缆产品电线组件》(编号:CNCA-01C-001:201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编号:CNCA-01C-003:201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编号:CNCA-01C-004:201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编号:CNCA-01C-005:201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编号:CNCA-01C-006:201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热熔断体》(编号:CNCA-01C-007:201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编号:CNCA-01C-008:201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编号:CNCA-01C-009:2011)分别是电线组件.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热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依据.
上述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新版规则)自实施之日起分别替代《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线电缆产品电线组件》(编号:CNCA-01C-001:200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编号:CNCA-01C-003:200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编号:CNCA-01C-004:200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编号:CNCA-01C-005:200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编号:CNCA-01C-006:200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热熔断体》(编号:CNCA-01C-007:200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编号:CNCA-01C-008:200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编号:CNCA-01C-009:2001)(以下简称旧版规则).
二.新.旧版规则的主要差异
(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以下简称117号令)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1.明确了认证证书的5年有效期及有效期届满时换证的要求.
2.与相关法规和认证规则衔接,统一了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撤销规定要求,明确需遵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执行.
3.根据117号令,调整了认证机构根据产品特点.质量状况等具体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分类管理和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的要求.
4.根据117号令,补充了对样品真实性的要求,明确了相关职责.
(二)单元划分的合理化.
单元划分更加合理,在控制认证有效性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单元划分原则,提高了单元划分的可操作性.
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1)简化产品单元划分,如在旧版规则的附件3《单元划分及送样数量表》中第7点:“两极不可拆线移动式插座.两极带接地不可拆线移动式插座”和第8点:“两极可拆线移动式插座.两极带接地可拆线移动式插座”,现简化为“不可拆线移动式插座”和“可拆线移动式插座”.
(2)明确旧版规则的《单元划分及送样数量表》中的概念“或”.为了便于理解和操作,将原表中的用到“或”地方,分开之,如原表第11点:“三相四极插头或插座”,现分开为“三相四极插头”和“三相四极插座”.
(3)由于固定式插座的新设计不断出现,根据产品的结构,在《单元划分及送样数量表》中增加第17点:“同一底座的多位固定式插座”.
(4)若固定式插座采用不同的端子型式,则产品结构也不相同,所以对这种情况分为不同的单元.
2.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
(1)连接方式不同的开关为不同的单元,但双控开关可覆盖单极开关.
(2)若开关采用不同的端子型式,则产品结构也不相同,所以对这种情况分为不同的单元.若在同一产品上有两种端子,以数量多的端子为主要划分依据.
(3)起动方法不同的开关为不同的单元,如,跷板开关和旋转开关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4)安装方法不同的开关为不同的单元,如,明装式开关和暗装式开关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3.电线组件规则的适用范围中补充了互连电线组件产品.因为GB15934-2008《电器附件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标准已明确覆盖了强制性认证目录内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中的“互连电线组件”产品,且该产品已从GB17465.2-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设备用互连耦合器》标准中移出.“互连电线组件”产品适用的实施规则由《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实施规则》(实施规则编号:CNCA-01C-006)更改为《电线组件实施规则》(实施规则编号:CNCA-01C-001).根据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电线组件产品标准换版有关要求的公告》,将旧版标准中所涉及“一拖二”形式的电线组件的新版标准GB/T26219《电器附件Y型电线组件和Y型互连电线组件》列入第4.2.2.1条检测标准中.
(三)按照产品逐一明确其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便于认证各方理解和掌握,提高了可操作性和检测一致性.
(四)调整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相关规定.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由认证机构按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原则及要求自行制定并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后实施.
(五)其他认证要求的合理化修改.
1.补充了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2.根据认证实际操作情况,对认证时限要求进一步完善.
3.明确年度监督检查应优先安排在生产季.优先采用不预先通知被检查方的方式进行.
4.明确监督抽样中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热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产品种类,便于实际操作.
5.安全确认检验频次由“一次/半年或一次/批”统一修改为“一次/年”.
6.修改了电线组件.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检测标准的名称,并调整了检测标准适用版本的说明.
7.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规则中调整了产品的例行检验项目,更加符合产品实际情况,便于操作.
8.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规则中删除了例行试验项目的“电气强度”试验,补充了例行试验项目“通断检查”要求,更加便于操作.
9.热熔断体规则中按照新版标准要求修改了型式试验送样原则.试验送样数量.删除了例行试验项目的“保持温度”试验,明确“电气强度”测试仅适用于易融合金型热熔断体,补充了例行试验项目“电路连通性”.“接触电阻”要求,更加便于操作.
10.电线组件规则中,为了便于操作,保证产品质量,按照GB15934-2008《电器附件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和GB/T26219《电器附件Y型电线组件和Y型互连电线组件》标准的附录A补充了例行试验项目.
11.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规则中删除了例行试验项目的“尺寸的检查”试验,补充了“冷态电阻”,更加便于操作.
12.外壳规则中删除了例行试验项目的“耐热”试验,增强了可操作性.
13.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规则中删除了例行试验项目的“防触电保护”.“电气强度”试验,增强了可操作性.
14.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规则中明确了例行检验的项目仅对不可拆线器具耦合器需要测试,增强了可操作性.
15.明确了生产企业应拥有满足例行试验要求的检测设备.
16.明确了工厂监督抽样检测不能替代确认检验.
(六)规范性文字修改.1.统一了零部件和材料名称.
2.对规则适用范围中的产品名称按照《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1年联合公告第33号)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国家认监委2007年公告第9号)进行规范性修改.
3.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统一使用“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实验室”等规范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