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验检疫局关于明确涉及CCC认证的机电产品入境申报所需资料
发布日期:2015-6-19
在武汉口岸通关的、HS编码检验检疫监管条件带“L”的机电产品入境报检须知: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http://www.ccc-import.com/zcfg_detail.asp?id=144&k=2)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973&k=1)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列入目录的进口产品实施入境验证管理,查验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证明文件,核对货证是否相符。验证不合格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列入目录的进口产品实施后续监管。
进口产品是否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以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http://www.ccc-import.com/3c_exemption_detail.asp?id=2176&k=2)为准。收货人应主动收集了解产品信息,依据上述界定表进行初步判定。
一、在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报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提供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符合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条件的,提供有效的《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原件。
申请免办证明,请按照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检验监管>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提示事项”说明提出申请。
3、符合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条件的,提供《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文件认定报告》原件。
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参看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3号公告(http://www.ccc-import.com/3c_exemption_detail.asp?id=98&k=1),收货人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到湖北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办理《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文件认定报告》。
二、对于在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外的产品,报检时需提供:
CCC认证目录外产品情况声明 (收货人盖章)。
各进口企业和收货人主动了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提前收集进口产品信息,及时办理相关报告、证书和证明,以便进口涉及CCC入境验证产品的顺利通关。
湖北省局CCC免办产品进口检测处理程序:http://www.ccc-import.com/3c_exemption_detail.asp?id=228&k=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