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查获一起进口设备假冒3C认证案件
发布日期:2013-11-28
近日,常州检验检疫局查获一起进口设备假冒3C认证案件,企业涉嫌伪造3C认证证书和冒用3C认证标识,因涉案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地在异地,常州检验检疫局已经将案件移交给当地监管部门进一步查处。
日前,常州检验检疫局检验员对辖区内某企业进口的一批设备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了蹊跷,设备配套的以12伏直流电驱动的液晶显示器上加贴有3C认证标识,而根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相关规定,该型液晶显示器不属于实施3C强制认证范围,所提供的3C证书经常州检验检疫局联系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核实涉嫌伪造。发现此案情后,常州检验检疫局认监处会同施检部门、法制部门联合到企业现场进行进一步现场验证,并对企业进行了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宣传。
据立案后调查显示,该批进口设备系日本设备厂商从中国采购零部件,做成产品后几经贸易商周转再出口至中国,而配套液晶显示器的供应商为深圳某企业,系该公司擅自将3C认证标识打印张贴所致,目前案件已正式移交处置。
据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3C认证,是国家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规定相关产品(《目录》内产品)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对于特殊用途的,经批准取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方可进口,并按照申报用途使用。目前,已列入《目录》的产品涵盖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电线电缆、玩具等共22大类157种类型产品。
据悉,为确保消费者权益,常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目录》内的进口商品时,仔细查看是否贴有3C认证标识,必要时可要求提供对应的3C证书并辨明真伪,切实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同时,提醒进口商在进口《目录》内产品时,提前核查产品是否具备有效3C认证资质,产品型号、技术参数与认证证书是否相符,产品及其包装、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是否正确使用和标注了3C认证标识。相关生产者、销售商发现其生产、销售的3C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主动采取召回产品等救济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常州检验检疫局将进一步强化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认证监管执法力度,引导生产、销售者守法经营及消费者依法维权,严打假冒认证行为,确保进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