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验检疫局关于进口3C认证目录外产品的提示
发布日期:2013-12-4
为方便企业,提高通关效率,深圳检验检疫局自7月1日起,改变以往单纯靠检验检疫机构,在货到口岸现场查验后才界定所报检入境验证商品(检验检疫监管条件为“L”的进口产品)是否为CCC目录产品的做法,推行CCC目录外产品入境监管新模式。该模式下,除了保留货到口岸查验后再界定的原做法之外,企业在进口前还可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报检后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界定,或在进口前直接向认可的第三方技术机构申请界定;对于进口前已界定确认为CCC认证目录外的产品,货到口岸后按10-15%的比例落实货物查验,而不再实施批批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