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局加强对普利司通进口轮胎3C认证免办的后续监管
发布日期:2014-2-5
日前,普利司通公司进口一批汽车轮胎,用于科研测试,办理了3C免办证明,宜兴局赴现场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后续监管。
2013年12月10日,普利司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汽车轮胎,数量50条,金额5875美元,发运至宜兴汽车轮胎测试场,用于科研测试。由于国外公司未取得3C认证,普利司通公司向省局申请办理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货物运抵宜兴测试场后,宜兴局根据企业的申报,及时赴现场进行了到货检验,并按《无需办理和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了核销以及后续监管。公司承诺测试期完成后,将在宜兴局的监督下将轮胎销毁。
江苏局对免办3C认证产品后续监管指南:http://www.ccc-import.com/3c_exemption_detail.asp?id=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