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断加强进口3C认证产品检验监管力度
发布日期:2014-2-24
近日,绍兴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从台湾进口的3C认证产品进行查验时发现,其中的热过载继电器和组合限位开关虽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但产品本体和最小包装上均未加施3C标志。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绍兴局检验人员详细向进口企业宣传了有关国家法规,责令其不准使用,限期整改。
CCC认证是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我国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产品实行的强制性认证制度。绍兴局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在对进口3C产品的到货检验工作中,严把国门,认真施检,不断提高检验监管的有效性。同时加强后续监管,在专项整治中,开展了针对流通领域3C产品的集中检查,并与绍兴市工商局签订合作机制备忘录,建立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的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3C认证产品的联合执法力度。
在此绍兴局提醒广大企业:强制性认证产品的风险较高,国家对其生产、销售、使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国内企业在进口该类产品前,一定要了解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进口的3C产品符合我国的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