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F关于补充上报灭火剂3C认证获证产品消防产品身份及流向信息通知
发布日期:2014-4-21
为落实《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文件精神,保证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的有效性,加强对灭火剂CCC认证获证产品一致性和质量的跟踪管理,现将灭火剂产品身份及流向信息补充上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各获证企业在上传消防产品身份及流向信息时,必须确认产品使用的最终用户(如:XXXX灭火器生产企业、XXXX工程项目、XXXX消防支队、XXXX消防大队等)。
二、对于2013年6月1日以来,已上传消防产品生产及流向信息的,须在2014年4月10日前按照上述要求补充上报二次流向(系统中的“产品信息管理”-“经销商上报”),说明产品使用的最终用户(如:XXXX灭火器生产企业、XXXX工程项目、XXXX消防支队、XXXX消防大队等)。
三、对于不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上述工作的获证企业,我中心将封闭其身份信息上传端口,对其持有的CCC证书予以严肃处理。
四、有关消防产品身份信息上传工作的疑难问题,请联系我中心公共信息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