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验检疫局首次对入境的免办3C认证产品进行监督销毁
发布日期:2014-6-23
近日,广西检验检疫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某汽车企业以“科研、测试产品”为目的免办强制性认证进口的495件汽车零部件进行现场监督销毁。
该批汽车零部件自2011年起由该企业分多批进口,作为出口新车型研制、测试使用。根据国家法规,企业为研发需要进口涉及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可以申办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但必须按申报用途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作退运或销毁处理,不能流入国内市场。
该局指定专门人员,指导企业使用CCC免办网上申报系统,准确申报免办信息,督促企业对免办进口产品设立专门台帐和专门存放地点,并多次前往装配测试现场实施监管,确保所有部件在进口、入库、装配、测试等环节可追溯。该批汽车零部件的测试任务完成后,该局对其逐一清点核对,监督企业送往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理机构实施现场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