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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认证中心开展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强制性3C认证型式试验培训(附: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CCC型式试验有关摘要)

发布日期:2014-10-11

  近日,为顺利开展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CRS)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中汽认证中心组织业务部门人员共46人赴天津汽车检测中心进行CCC认证型式试验培训并参观3C检测实验室。

  天津汽车检测中心模拟碰撞室技术人员就GB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对中心人员进行了培训。技术人员在培训中以样品实物为例详细讲解了各种CRS的分类、结构、标准要求及试验方案的制定等内容。随后,参训人员参观了天津汽车检测中心零部件检测室和模拟碰撞室,观看了CRS检测宣传片,检测工程师以实际检测样品为例对检测安装方法、检测设备及检测结果判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通过培训和参观,中心认证人员对CRS有了更客观系统的认识,了解了试验要求及试验方案制定,提高了专业水平,为中心CRS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关于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CCC认证型式试验的有关摘要:
    一、型式试验方案:  
    认证机构应在进行资料审核后制定型式试验方案,并告知认证委托人。认证委托人可自行选择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方案包括型式试验的全部样品要求和数量、检测标准项目、  实验室信息等。
    二、型式试验样品要求:
    型式试验的样品原则上由认证机构采取现场抽样/封样方式获得,经认证机构批准,也可由认证委托人按认证机构型式试验方案的要求送样用于检测。
    认证委托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产品的一致性。认证机构和/或实验室应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验室对样品真实性有疑义的,应当向认证机构说明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
    样品数量: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总成:静态试验2套,动态试验和翻转试验依据产品说明书确定;织带:至少15m;骨架、面料、填充物、防撞装置等其他有机材料:应保证能从抽样/送样的产品上,对于同一设计燃烧速度的材料,取下至少5块符合GB8410规定的样片。
    对于只有用同材料同工艺专门制造标准试样才能进行试验的材料。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家认监委发布的相关规定文件,在认证实施细则中明确产品所用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清单及可被接受的强制性及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型式试验报告的条件和具体要求。
    三、型式试验检测项目:
    型式试验项目为《GB27887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中适用的强制性条款。其中燃烧特性应符合《GB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要求。
    四、型式试验的实施:
    型式试验应在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实验室完成。实验室对样品进行型式试验,并对检测全过程做出完整记录并归档留存,以保证检测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
    若有试验项目不合格,允许在对不合格产生原因分析后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试验。凡需重新试验的,实验室须将试验情况通报认证机构,由认证机构重新确认试验方案。
    五、型式试验报告:
    由认证机构规定统一的型式试验报告格式。型式试验结束后,实验室应及时向认证机构、认证委托人出具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含对申请单元内产品与认证相关信息的描述。认证委托人应确保在获证后监督时能够向认证机构和执法机构提供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3C认证实施规则公告: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