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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检验检疫局持续加强入境免办3C认证产品管理服务工作(附:漳州局免办CCC证明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规程)

发布日期:2015-12-7

    漳州检验检疫局围绕“创优服务、创新治理”的总要求,多措并举抓好CCC认证监管工作。
    一是实施CCC免办企业分类管理以来,对管理水平好、社会诚信度高、免办CCC证书数量大的企业主动帮助完善免办CCC产品管理制度,并组织好申请材料的初审、现场考核、推荐上报等工作。漳州检区现有2家CCC免办一类企业,5家CCC免办二类企业。
    二是深入辖区内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诺尔起重设备(中国)有限公司,豪氏威马(中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CCC相关工作的宣传和帮扶,为企业答疑解惑,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对初次申请耐心讲解,热心指导,保证了符合条件企业都能及时申请办理CCC免办证书,严格审核企业CCC免办申请材料,重点加强免办产品后续的使用流向追溯及核销管理。2015年前3季度,漳州检区共办理149份CCC认证免办证书,涉及企业20余家。
    四是继续做好CCC入境验证现场查验工作。2014年漳州检验检疫局首次销毁了某公司进口的40条无CCC标识的进口轿车胎,2015年对某公司进口的电熨斗实际型号与其申报的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所提供的型号不符,对关键部位给予损毁。

 免于办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申办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厦门检区免于办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简称CCC免办)工作效率和监管有效性,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973&k=1)、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3号公告(http://www.ccc-import.com/3c_exemption_detail.asp?id=98&k=1)、《关于明确无需办理和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证2007 47号)和《厦门检验检疫局免于办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细则(修订)》规定,结合厦门检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厦门检区CCC免办申办企业(简称企业)的分类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程遵循自愿申请、守信便利,失信惩戒、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 认证监管处(简称认监处)主管厦门检区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分类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厦门检验检疫局下属分支机构(简称“分支机构”)负责本辖区企业分类的推荐和日常监管工作。
    第五条 根据检验检疫信用等级、质量管理体系和CCC免办产品管理状况等,企业CCC免办管理类别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第二章 分类条件
    第六条 一类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申请前12个月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入境免办产品申请前12个月内未检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卫生、环保项目;
    (三)管理体系获得认证;
    (四)明确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CCC免办工作;
    (五)有专门的管理文件,制定并执行CCC免办产品入库、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或报废管理制度,且该制度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六)建立并实施CCC免办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或库存管理可追溯CCC免办产品流向;
    (七)CCC免办产品有专门的台帐、专有的标识、专属的存放区域;
    (八)规范管理CCC免办书面申请资料,书面与电子申请资料一致,且保存期限不少于24个月,直至后续监管核销完毕;
    (九)按申请目的使用CCC免办产品并配合后续监管,及时在国家认监委“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登记免办产品使用情况,主动申请免办产品后续监管。
    (十)检验检疫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第七条 二类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申请前12个月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入境免办产品未检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卫生、环保项目;
    (三)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CCC免办产品管理;
    (四)制定并执行CCC免办产品的入库、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或报废管理制度,且该制度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五)能追溯CCC免办产品流向;
    (六)按申请目的使用CCC免办产品并配合后续监管;
    (七)规范管理CCC免办书面申请资料,书面与电子申请一致,且保存期限不少于24个月,直至后续监管核销完毕;
    (八)及时在国家认监委“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登记免办产品使用情况,主动申请免办产品后续监管。
    (九)检验检疫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第八条 未接受CCC免办后续监管以及其他不能满足一、二类要求的列为三类企业。

    第三章 管理措施
    第九条 一类企业管理措施:
    (一)CCC免办申请实行无纸化,相关申请资料原件由企业保存备查;
    (二)对以3号公告第二条第三款“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申请免办的,可以免于提交维修合同,并允许合理的库存,维修记录由企业保存备查;
    (三)对以3号公告第二条第四款“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申请免办的,可以允许合理的库存;
    (四)对企业所在地和进出口报检均在厦门检区的“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经企业所在地分支机构认定,直接办理报检手续,无需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文件(包括CCC免办证明);
    (五)CCC免办后续监管每年不少于1次,现场核查比例不少于年度免办批数的10%(最低不少于2批);
    (六)优先享受其他CCC免办相关便利措施。
    第十条 二类企业管理措施:
    (一)CCC免办申请实行无纸化,相关申请资料原件由企业保存备查;
    (二)对以3号公告第二条第三款“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仅限于工厂自用)申请免办的,可免于提交维修合同,并允许合理的库存,维修记录由企业保存备查;
    (三)对以3号公告第二条第四款“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申请免办证的,可以允许合理的库存;
    (四)对企业所在地和进出口报检均在厦门检区的“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经企业所在地分支机构认定,直接办理报检手续,无需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文件(包括CCC免办证明);
    (五)CCC免办后续监管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核查比例不少于年度免办批数的30%(最低不少于3批);
    (六)优先享受其他CCC免办相关便利措施。
    第十一条 三类企业管理措施:
    (一)应当逐批提交CCC免办纸质申请资料;
    (二)不能享受一、二类企业的优惠待遇;
    (三)CCC免办逐批监管、逐批核销。 

    第四章 分类管理评定
    第十二条 申请一、二类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分支机构提交《CCC免办分类管理企业申请表》(http://www.ccc-import.com/material_detail.asp?id=102&k=3),并随附以下资料,随附资料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企业概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申请前12个月CCC免办申请及后续监管情况,包括对应3号公告条款号、申请目的、使用情况及后续监管情况(可以附表说明);
    3.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CCC免办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分支机构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且符合一、二类条件的,在《CCC免办分类管理企业申请表》中确认检验检疫信用等级、推荐分类类别,并将资料报送认监处。
    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一、二类条件的,告知企业理由,将资料退还企业。
    第十四条 认监处对分支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审核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组应当填写《CCC免办申办企业分类管理审核记录表》。
    第十五条 认监处将符合相应分类条件的列为CCC免办一、二类企业并将获得一、二类企业名单予以公布;不符合一、二类条件的,列为三类企业,并反馈分支机构。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中旬前将上一年度一类、二类企业监管报告上报认监处。认监处视情况开展监督抽查。
    第十七条 二类企业申请升级为一类的,视同新申请。
    第十八条 分支机构在后续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应当限期要求整改。企业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拒不整改的,分支机构应当依据分类管理评定相关要求,填写《CCC免办申办企业分类管理审核记录表》,及时上报认监处,由认监处视审核情况重新给予分类等级评定,作出是否予以降级处理的决定。
    第十九条 分支机构应当建立本辖区企业档案,档案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企业申请资料;
    (二)监督管理记录;
    企业档案在企业取得一、二类管理期间应当长期保存;在企业被取消一、二类分类管理两年后,企业档案方可销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程由厦门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