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验检疫局和机电中心联合举办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入境验证培训
发布日期:2013-8-13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确保进口产品能效标识一致性,提高进口产品能效,4月2日,人事处、检验处和机电中心联合开展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入境验证培训,分支机构检务及检验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培训。
根据《上海检验检疫局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入境验证工作规定》,本月1日起对自上海口岸入境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进口商品(不包括成套散件)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入境验证工作。为有效执行《上海检验检疫局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入境验证工作规定》,加强分支机构对这一新政的理解和执法能力,人事处、检验处和机电中心联合开展此项培训。
会上,对此项工作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体职责、技术评判、报检验证、现场货证核查验证、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讲解。机电中心就国家实施能效标识工作的总体概况、中心检测与鉴定流程等进行了讲解,还特地与分支机构就协调、接口工作进行了沟通,确保上海口岸进口能效标识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http://www.ccc-import.com/3c_exemption_detail.asp?id=730
进口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外技术鉴定业务办理指南:http://www.ccc-import.com/3c_exemption_detail.asp?id=731
进口能效标识产品入境验证备案业务咨询:021-310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