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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照明灯具自愿认证产品标准GB17625.1-2012标准换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7-9

各相关企业:
  照明自愿认证产品标准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已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将于2013年7月1日实施,替代GB17625.1-2003。(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现将新版标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涉及标准换版的产品:

 产品小类号

产品名称 

 004008

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

 004011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交流/直流电子镇流器 

 004012

霓虹灯用电子控制器 

 004014

LED光源控制器 

 010017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010025

自镇流LED灯 

 010001
  010004
  010006
  010008
  010010
  010011

 应急照明灯具
  道路与街路照明用灯具
  投光灯具
  灯串
  通风式灯具
  舞台、电视、电影、摄影(室内外)灯具

 010027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004016

 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

   注:在填写标准换版申请时,请核对您的证书,并确认在证书上有GB17625.1这个标准,如没有,则认为GB17625.1不适用,不需要标准换版。
  二、新版标准认证要求:
  1、自2013年7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一次跟踪检查完成前,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进行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的检测,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于2014年7月1日完成,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4年10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