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冰箱产品节能认证依据标准GB 12021.2-2015《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已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CQC对家用电冰箱节能环保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发布CQC61-448104-2016,替代CQC61-448104-2009。现将家用电冰箱节能环保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明示如下:
一、 执行新版标准GB 12021.2-2015要求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前,企业可以选择按GB 12021.2-2015或GB 12021.2-2008申请节能认证证书。自2016年10月1日起,不再颁发旧版标准的证书。新旧版标准差异见附件;
2,换版工作应于2017年4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换版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2017年7月1日前仍未完成换版的证书,将予以撤销。
二、 节能认证规则修订说明如下:
规则编号:CQC61-448104-2016(涉及产品小类:701313和702001),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认证依据标准GB 12021.2-2008变更为GB 12021.2-2015。
修改认证模式: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