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21-3100 1310

首页 3c认证 进口服务 3c认证标志 口岸通关 第三方检测 国际认证 自愿性认证 认证动态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美国FDA法规:必须向FDA登记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发布日期:2013-2-13

按照《美国第107-188公共法》 必须向FDA登记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如下:
  1、 酒和含酒类饮料;
  2、 婴儿及儿童食品;
  3、 面包糕点类;
  4、 饮料;
  5、 糖果类(包括口香糖);
  6、 麦片和即食麦片类;
  7、 奶酪和奶酪制品;
  8、 巧克力和可可类食品;
  9、 咖啡和茶叶产品;
  10、 食品用色素;
  11、 减肥常规食品和药用食品、肉替代品;
  12、 补充食品(即国内的健康食品、维生素类药品以及中草药制品);
  13、 调味品;
  14、 鱼类和海产品;
  15、 往食品里置放和直接与食品接触的材料物质及制品;
  16、 食品添加剂和安全的配料类食用品;
  17、 食品代糖;
  18、 水果和水果产品;
  19、 食用胶、乳酶、布丁和馅;
  20、 冰激淋和相关食品;
  21、 仿奶制品;
  22、 通心粉和面条;
  23、 肉、肉制品和家禽产品;
  24、 奶、黄油和干奶制品;
  25、 正餐食品和卤汁、酱类和特色制品;
  26、 干果和果仁;
  27、 带壳蛋和蛋制品;
  28、 点心(面粉、肉和蔬菜类);
  29、 辣椒、特味品和盐等;
  30、 汤类;
  31、 软饮料和罐装水;
  32、 蔬菜和蔬菜制品;
  33、 菜油(包括橄榄油);
  34、 蔬菜蛋白产品(方肉类食品);
  35、 全麦食品和面粉加工的食品、淀粉等;
  36、 主要或全部供人食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