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CCC关于信息技术设备产品3C认证新版细则中生产企业的分类原则
发布日期:2014-10-15
信息技术设备(IT)产品在CCC目录中属于技术含量高,加工工艺成熟,更新换代快的产品。行业知名品牌多,大企业多,知名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大,产品质量稳定,历年工厂检查不通过率和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通过率较低。基于信息技术设备的总体风险分析,信安中心将生产企业分为“甲1”、“甲2”、“甲3”三类。
依据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CNCA-00C-003,根据生产企业及认证产品风险、工厂检查情况,外部质量信息等进行综合评价,对CCC获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将生产企业分为“甲1”、“甲2”、“甲3”三类。
其中“甲1”类生产企业质量方面经权威机构评价优秀、产品在各类抽查中均无不合格、生产企业具有符合认证要求的生产、检测设备、人力资源;“甲2” 类生产企业为质量风险一般;“甲3” 类生产企业为质量风险较高。
防电击类别为III类的设备依靠安全电压供电,功率较小,且提供安全电压的适配器是CCC认证目录的产品(获得CCC认证),因此对于仅生产III类设备的生产企业划分为“甲1”和“甲3”两类。
信安中心在CCC认证申请受理后,根据产品质量信息、企业提供资料、外部 信息,对于首次申请的生产企业进行企业分类。已完成分类的生产企业,认证机构依据分类原则对生产企业分类进行动态调整。
满足下列条件中的7个条件的生产企业,可划分为甲1类企业:
一、生产企业获得如下质量奖项之一:
1,获得所在国政府颁发的质量奖;
2,获得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3,获得全国质量奖;
4,获得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
二、认证产品获得省级以上权威部门授予的“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称号。
三、申请CCC认证的同类产品获得国际知名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
四、信息技术设备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结果为“合格”。
五、信息技术设备产品行业抽查和工商抽查结果为“合格”。
六、近两年内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结果满足下列要求:
A、工厂质量保证能力:
a,生产设备资源配置未发现不符合项;
b,耐压测试仪(I、II类设备)、接地电阻测试(I类设备)等例行检验设备、进货检验设备的配置数量、功能及精度未发现不符合项;
c,对关键生产工序的控制未发现不符合项;
d,耐压试验(I、II类设备)、接地电阻试验(I类设备)等例行检验的实施符合3C认证要求;
e,生产环境未发现不符合项。
B、产品一致性检查未发现不一致性的情况。
七、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的结论为“合格”
八、市场抽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的结论为“合格”
九、认证产品没有发生经证实的重大投诉
十、未发生认证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
甲2类企业划分条件:生产企业不满足甲1的条件而未出现甲3的情况,划分为甲2类企业。
发现下列任何情况,列入甲3类企业:
一、IT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CCC专项抽查结论为不合格且系生产企业质量责任的;
二、IT产品行业抽查和工商抽查结果为不合格且系生产企业质量责任的;
三、被媒体曝光或经核实重大投诉其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且系生产企业责任;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获证后监督检查;
五、CCC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发现如下任何问题:
A、工厂质量保证能力:1)缺少必备的生产、检测设备;2)CCC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未有效实施,造成产品不一致且质量保证能力系统性失效的;3)非法使用CCC标志或证书;
B、产品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
六、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结果不合格,且涉及产品一致性或产品安全问题
七、市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结果不合格,且涉及产品一致性或产品安全问题
八、产品型式试验结论为“不合格”
九、不能满足其他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被暂停、撤销3C认证证书的情况
仅生产III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划分条件:
一经发现下列任何情况,列入甲3类企业:
1,产品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
2,非法使用CCC标志或证书;
3,无正当理由拒绝获证后监督;
4,信息技术设备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结论为不合格且系生产企业质量责任的
5,其他企业均划入甲1类企业。
新版信息技术设备产品3C认证实施规则: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