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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版音视频设备产品3C认证实施规则及CCC认证实施细则进行证书转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2

    国家认监委对音视频设备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编号:CNCA-C08-01:2014,以下简称新版规则)已于2014年7月16日正式发布,并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3C新版规则替代了《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编号:CNCA-01C-017:2010)。

    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的要求制定了CESI-C08-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音视频设备》,并已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申请备案,以上实施细则的发布时间为8月25日,从9月1日起与实施规则同步实施。

    自CCC新版细则实施之日起,对新受理的3C认证委托业务,按照新版细则实施认证;对已受理尚未颁发证书的仍按旧版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对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可继续使用,直至完成证书转换。为减轻企业负担,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采取到期换证、标准换版、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予以完成。

    附件1:CNCA-C08-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产品

    附件2:CESI-C08-01音视频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V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