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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CC关于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3C认证获证后监督内容及CCC获证后监督频次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4-10-28

    CCC获证后监督:
    是指认证机构对CCC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的监督。认证机构应结合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和实际情况,在3C认证实施细则中明确企业获证后监督方式选择的具体要求。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原则:
    认证机构在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CCC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有效的跟踪检查,以验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确保3C获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并保持与CCC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内容:
    认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256 制定获证后跟踪检查要求、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生产企业质量控制检测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信息技术设备产品CCC认证实施细则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852中予以明确。
    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检查原则: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检查应覆盖所有CCC获证产品的类别。采取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检查方式实施获证后监督的,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应予以配合。
    生产现场抽样检测及检查内容:
    认证机构将在信息技术设备CCC认证实施细则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852中明确生产现场抽样检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生产企业应将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并由指定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
    获证产品市场抽样检测或检查内容:
    (详见: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852)

    CCC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认证机构对跟踪检查的结论、抽样检测结论和有关资料/信息进行综合评定。评价通过可继续保持CCC认证证书、使用CCC认证标志;相反,认证机构将根据相应情况做出暂停或者撤销CCC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以公布。

    根据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CNCA-C09-01的精神并结合信息技术设备的特点,信安中心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信息技术设备》ISCCC-C09-001:2014 中制定获证后监督频次如下:
    甲1 类企业 5 年内 1-2 次;  
    甲2 类企业 5 年内 2-3 次; 
    甲3 类企业 2 次/年。
    对于甲1、甲2类生产企业,获证组织每年度对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信安中心提供报告模板),由信安中心进行年度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监督抽查结果(含信安中心自行安排的)、有效的工厂检查报告等。信安中心将通过年度评价结果对企业类  别等做必要的调整。
    对于甲3类生产企业,为了控制认证风险,提高认证结果符合性,信安中心通过增加监督频次,增加生产现场/市场抽样手段,强化认证管理。
    此外,信安中心根据收集掌握的关于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及其他情况,对获证企业进行不定期获证后监督抽查,并依据抽查结果及时调整生产企业类别,确保认证有效性。获证后监督抽查的方式包括跟踪检查、市场/生产现场抽样检查或检测。发生的费用由信安中心安排。
    具体监督频次方案:
    一、甲1类企业监督频次实施方案
    1) 原则上甲1类生产企业获证后监督频次为5年内2次。满足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督频次可为5年内1次:
    a,同一制造商采用相同质量控制体系在多个生产企业生产并获得CCC证书,且所有生产企业的评级均为甲1类。
    b,生产企业相同类别产品持有其他认证机构有效产品认证证书,并能出具有效的工厂检查报告,经信安中心评审确认有效。
    c,已连续三次工厂检查结论未发现不符合项的甲1类生产企业。
    2) 具体监督检查安排:对于监督频次满足5年内1次的生产企业,获证后24个月内完成一次跟踪检查。其他生产企业在证书到期前18个月内完成第二次跟踪检查。
    二、甲2类企业监督频次实施方案
    1) 原则上甲2类生产企业获证后监督频次为5年内3次。满足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督频次可为5年内2次:
    a,同一制造商采用相同质量控制体系在多个生产企业生产并获得CCC证书。
    b,生产企业相同类别产品持有其他认证机构有效产品认证证书,并能出具有效的工厂检查报告,经信安中心评审确认有效。
    2) 具体监督检查安排:对于监督频次满足5年内2次的生产企业,获证后24个月内完成一次跟踪检查。证书到期前18个月内完成第二次跟踪检查。其他生产企业获证后每18个月完成一次跟踪检查。
    三、甲3类企业监督频次实施方案:
    获证后每半年完成一次获证后监督检查。
    (注:以上监督频次安排,不包括实施细则中明确要求的获证后三个月内实施的监督检查。)

    信息技术设备产品3C认证新版细则中生产企业的分类原则: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