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GB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3C认证中适用的强制性条款
发布日期:2015-2-23
安全标准主要参照欧洲相关法规:
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轿车中都配备有儿童约束系统,同时对儿童约束系统以及在车辆中的安装固定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法规,如美国的FMVSS 213标准、欧洲ECE R44号法规、日本TRIAS 51-1999法规等,都对儿童约束系统进行了详细规定。我国在制定“标准”时,深入地分析了各国的标准法规,并进行相应的试验验证。考虑到我国汽车标准体系与欧洲接近,为与各标准法规相协调,最终选定了欧洲ECE R44号法规做为主要参照。
据了解,欧洲ECE R44号法规导入了ISOFIX国际标准系统,这是一种专为汽车用婴儿和儿童安全座椅而设的标准锚固系统。ISOFIX装置使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更加简单,能很好地减少因使用成人安全带固定儿童约束系统的错误使用率,以有效提高儿童乘车安全性。
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术语、定义,在车辆上的安装及固定要求,约束系统的结构,以及对约束系统总成及其组成部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适合安装在三个车轮或三个车轮以上机动车上的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但不适用于折叠座椅或侧向座椅”。
儿童约束系统(CRS):带有保护带扣的织带或相应柔软的部件、调整装置、连接装置、以及辅助装置〔例如手提式婴儿床(便携睡床)、婴儿携带装置、辅助座椅和/或碰撞防护〕,且能将其稳固放置在机动车上的装置。
设计:通过限制佩带者身体的移动来减轻在车辆碰撞事故或突然减速情况下对佩带人员的伤害。根据实验统计,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以减少17%的死亡率。根据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的特点,儿童安全座椅分三种,分别适用于9个月以下、9个月至4岁和4至12岁的儿童。
“标准”多项强制规定:
“标准”针对不同体重范围的儿童乘员做了不同的规定,其中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有五条。
第一、成人安全带扣和儿童约束系统的带扣不能通用,儿童不应使用成人安全带。这也就意味着,在“标准”实施之后,轿车将被强制安装儿童用安全带。
第二、儿童应该很容易地被安放到约束系统上或从系统上移走。这对装置的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三、为了防止由碰撞或儿童自身动作引起儿童身体下滑或发生危险,所有向前的约束系统必须装备防前冲约束装置。
第四、约束系统不应使儿童身体软弱部分(头部、颈部、胯部等)承受过大的压力,发生碰撞事故时,儿童头部、颈部也不应承受压力等。
第五、每个儿童约束系统都必须有一份中文说明书。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方法应以照片或特别清楚的图示表示,并应警告使用者,没有认证许可的产品和经过改装的产品是危险的,还应提示不要将无人照看的儿童放置在约束系统内等。消费者在购买儿童乘员约束装置时,应该对照以上几个标准进行选择。
强制执行的章节:
第4章:(儿童约束系统)一般要求
儿童约束系统的分组
在车辆上的定位及安装要求
约束系统结构
ISOFIX约束系统规范
第5章:(儿童约束系统)特殊要求
约束系统总成的规定
适用于约束系统组成部件的规定
第8章:(儿童约束系统)产品标识要求
第9章:(儿童约束系统)说明书具体要求
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3C认证实施规则: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1541
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http://www.ccc-import.com/3c_detail.asp?id=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