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入境申请《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确认书》办理范围
2014-7-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下特殊情况目录内进口产品入境申报时,进口商及贸易相关人可申办《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确认书》:
一、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不含从出国人员服务公司购买的物品)。
本款中的国际组织指的是国际官方机构,如联合国(UN)、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并不是指跨国公司或跨国公司组成的某种组织(如跨国公司组成的协会、标准组织等)
对于本款中的物品,申办材料如下: 申请书;进口产品清单(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有发票、提单的提供相关复印件;外国驻华使 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正式公函或证明材料。
二、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指的是外国政府用物品对我国进行的援助和赠送时的情况,并不包括外国政府资金援助后我国用该资金购买的物品。
对于本款中的物品,申办材料如下:
申请书;进口产品清单(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有发票、提单的提供相关复印件;县级以上政 府机构的正式公函或证明材料。
三、展览品
指产品的申请人必须是负责商业展示的公司。
申办材料如下:申请书;进口产品清单(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有发票、提单的提供相关复印件;举办该展会 的政府审批文件;情况说明(申请人应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展示时 间及展示后该产品的处理方式(不得销售或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并保证其不改变产品的用途。
四、特殊用途(军事等目的)的产品;
申请书;进口产品清单(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有发票、提单的提供相关复印件;军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五、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的产品
是对该产品进行研究、开发,以开发、生产出相关产品所需的产品,并不是指进行研究工作所需的科研器材。此类所指产品不得在境内再次销售或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对报废品进行处理; 这里所指产品的申请人必须是对这些产品进行研究、开发、测试的机构。
申办材料如下:
申请书;进口产品清单(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有发票、提单的提供相关复印件;情况说明(说明申请人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测试能力);本次研究、开发、测试计划书/项目书;
六、根据外贸合同,专供出口的产品
1.出口后退运入境的货物。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此类零部件/产品的申请人必须是使用这些零部件/产品的工厂。
3.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此类零部件/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海关《登记手册》/电子帐册中的工厂,而且必须是使用这些零部件/产品的工厂。
申办材料:申请书;进口产品清单(一式两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外贸合同复印件,有发票、提单的提供相关复印件;